一、生育津贴怎么算?
(一)女职工: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不同,以各地区为准。)2、生育医疗费(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保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二)男职工,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0 (天)。
二、申请生育津贴后离职有影响吗?
离职对申领生育津贴是没有影响的。毕竟生育津贴是由社保局发放的,而不是由单位发放的。只要职工是在参保期间生育的,在怀孕后正常办理了生育就医登记;且离职前一直有按时缴纳社保,社保处于正常状态;缴费时间也达到了当地的要求(比如说联系缴费满6个月以上或者1年以上)。那么无论职工离职与否,都是可以去申领生育津贴的。
不过若是职工未能满足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比如说在产假期间没有正常缴纳社保,或者缴费时间没有达到当地的要求,那么就算没有离职,也是无法申领到生育津贴的。
而想要知道具体都有哪些条件要求的话,因为不同的地区规则也不同,所以最好去咨询一下当地社保局的工作人员,看看自己是否达到了申领生育津贴,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