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工资冲突吗?
生育津贴和工资原则上是冲突的,无法同时享受,一般来说,参保女职员在享受产假的期间,企业单位是不会再另外发放工资的,而是由参保企业单位向生育保险机构申请领取生育基金来支付生育津贴,若是女职员未参保,则由企业单位产假工资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产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的基本工资待遇,一般是按照生育津贴进行发放,如果生育津贴少于本人基本工资待遇,则企业单位应当补足差额部分。
申请生育津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参保了社保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都可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它是由生育保险基金在妇女劳动者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那么,申请生育津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
申请生育津贴需要准备参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社保卡,还需要准备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生育住院发票、盖有就诊医院公章的出院小结等资料,以及含有参保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的单位证明。
而如果不是正常生育,是终止妊娠的话,那就无需提供准生证和出生医学证明了,应提供诊断证明和妊娠B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