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怎么算?可以用老公的名义申请生育津贴吗?生育津贴离职之后是发放到哪里?
一、生育津贴怎么算
(一)女职工: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2、生育医疗费(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保局同医院定额结算。(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二)男职工,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10 (天)。
二、生育津贴离职之后是发放到哪里
因为职工是在离职前申请的生育津贴,所以一般都是由单位来代为申报的。也因此,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发放生育津贴的时候,通常就会直接发放到单位的账户当中。而单位在收到生育津贴之后,也会告知职工,然后再将生育津贴发放到职工指定的账户当中。
本身生育津贴也是由社保局发放的,而不是由单位来发放。所以单位在收到职工的生育津贴后,自然要按原定流程发放给职工。如果单位不发放的话,职工也可以走法律程序。
职工要领取生育津贴的话,在分娩后的3个月内就可以去申请。而即使职工辞职了,只要有正常缴纳社保,且缴费时间达到当地要求,生育当月也有按时缴纳社保,那就可以去申领生育津贴。能否申领生育津贴与职工辞职与否并没有太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