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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低保户参加医疗保险,也是应该交费的,但是截止于2019年6月27日,大部分医保统筹区,对于参加居民医保的低保户是不用交医保费的,所需医保费都是由财部门全额补助的。
医保异地直接结算可以吗?医保异地结算条件是什么?要注意什么?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医疗保险,传统意义上就是指由特定的组织或机构经办,通过带强制执行的方案法规或自愿缔结的契约,在一定区域的一定参保人群中筹集医疗保险基金。
1、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法规、就医地管理
就医地目录,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
参保地法规,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的支付法规,支付方案包括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
就医地管理,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就医地经办机构要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包括咨询服务、医疗信息的记录、医疗行为的监控、医疗费用的审核等等。
2、目前不支持门诊直接结算
就溜溜目前了解的情况,暂不支持门诊直接结算,不过大家要分清楚,异地就医门诊费用不在直接结算的范围内,并不代不可以报销。门诊的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保留好相关的发票和单据,依然可以回参保地进行报销。不过很多地方,已经在试点门诊直接结算,相信不久的将来门诊直接结算,也会普及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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