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日前,山东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补助将迎来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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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山东省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方法,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独生子女父母享受的奖励待遇补贴相关条款也迎来了修改。
其中,第26条改为第27条,独生子女父母享受三类奖励和扶助。
第一,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前每月领取奖励费。
第二,退休或年满60周岁时领取一次性养老补贴、补助或者定期领取奖励扶助金。
第三,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在贷款,产业发展,社会救济,公共租赁住房,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而且确定相关奖励费,养老补贴补助奖励扶助金标准以及领取方法,在2022年11月1日前另行制定。
这也意味着,在2022年11月1日前,山东目前实行的奖励或扶助标准将迎来新的调整。
在修订之前,山东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是每月不少于十块钱。另外,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企业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达到30%的上年度年平均工资,这笔钱的数目是非常可观的。
例如,按照济南卫健委七月份公布的2022年度企业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计发基数95224元来计算,一次性养老补助可以拿到28567.2元,将近三万元了。
再比如,根据淄博卫健委公布的2022年度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标准为87266元×30%=2617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