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个人生育津贴申请材料
1、参保人本人社保卡;
2、用人单位注销证明(中心系统查询打印,如中心系统无相关数据,则需要参保人到工商局打印注销证明);
3、未领取生育津贴的书面承诺书(有模版,且需申请人签名)。
办理窗口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香洲办事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横琴办事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高新办事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斗门办事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高栏港办事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金湾办事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