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低保公积金提取材料
在金华市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证的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呢?需要什么材料?下面社保君为你详细。
材料清单:
编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备注 |
1 |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 各一 | 现场填写或网上填写(拍照上传) |
2 | 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原件 | 提供银行的I类账户 | |
3 |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 ||
4 | 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配偶提取时提供 | |
5 | 低保证或特困证原件及复印件 | 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需提供 |
办理流程:
1.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提取材料。
2.审核同意,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
3.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银行卡原件和被委托人个人承诺书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条件:
1.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以上,无欠缴情况。
2.人和配偶每年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