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流程
金华公积金窗口提取流程:
1、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提取材料。
2、经审核同意,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
注: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银行卡原件和被委托人个人承诺书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金华公积金网上提取流程
提取额度
1.符合销户提取时,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储存余额。
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理自住住房、支付房租及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提取额到百元止且不超过用于所需住房消费总额。
3.职工及其配偶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额,还款期内按年(月)偿还贷款提取,提取额不超过上一年实际偿还贷款本息额;一次性提前偿还贷款,提取额不超过住房贷款余额。
4.租赁住房提取的,申请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不超过当年支付房租总额,最高提取额每年不超过2万元。
5.低保提取的,申请人和配偶每年提取一次。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非住房类提取条件(全额提取)
参加了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的人员,满足以下非住房类提取条件之一,即可申请提取个人账户内的所有存款:
1、离休、退休的;
2、出国、出境定居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户口迁出本市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的;
6、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再在本市就业并封存满6个月以上的;
7、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