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的参保并足额缴纳出生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新生儿出生满6个月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现行相关法定缴费,从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凡在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完参保缴费手续的新生儿,其发生的符合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法规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在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资料图】
农村医疗保险生孩子可以报销,详细报销所需资料:
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
材料:
1、门诊发票原件;门诊发票上无具体诊疗项目与药品项目的(须项目包含单价与数量),或项目不完整的,须提供完整门诊医疗费清单;
2、住院发票原件;住院医疗费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小结或记录);
3、参保人社保卡;
4、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的本地且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中信、民生、招商银行及信用卡除外);
5、非参保人本人前来办理的,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发票姓名为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须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应先填写新生儿姓名再复印);
7、发票姓名既非参保新生儿姓名、亦非为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须到医院更改,并在修改处多加盖一个医院公章;其收费清单、出院小结等凭证的姓名应同时更改;
8、母亲生产住院时,新生儿的相关费用,医院单独为新生儿开具发票及汇总清单的,可以报销,但须提供母亲的出院小结(或记录);
新生儿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1、为新生儿办理入户手续。只有在新生儿取得本市户籍以后,才有资格参加新生儿医疗保险。
2、到当地的医保服务点为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同时缴纳相应的费用。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家长应向工作人员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领取门诊医疗的就医凭证。这个凭证包括《社保卡》和《就医记录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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