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提高低保标准2023潮州每月领取多少钱?广东省提高2023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一、广东潮州湘桥区低保标准2023
日前,经广东省同意,广东省发《2023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全省分四类地区制订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潮州提高城乡最低生活标准城镇840元
我市提高调整相关社会救助标准,提标后城镇最低生活保标准84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标准612元/人月,更好地保护全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在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基础上,我市对城乡最低生活家庭标准尤其是农村标准进行大幅度提标,提标后为城镇最低生活标准84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标准612元/人月,该标准适用于全市各县区;湘桥区的最低生活补差水平为城镇不低于673元/人月、农村不低于320元/人月;
此外,今年度特困供养标准按不低于城乡最低生活标准1.6倍提标,提标后湘桥区标准为城镇16128元/人年、农村11760元/人年,全市最低生活边缘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城镇最低生活标准1.5倍以下,即2022年度最低生活边缘家庭认定标准为1260元/人月。
广东特困供养标准2023
此外,省发《关于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通告》,要求各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在收到本通告之日起30日内,要按照“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按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护标准的1.6倍、且不低于当地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定”、集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相统一的要求,制订公布本地区2023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并报省民厅备案。
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综上可知,广东低保标准2023为一类地区1165元/人月(城乡),二类地区1037元/人月(城乡),三类地区914元/人月(城乡),四类地区857元/人月(城镇)、600元/人月(农村)。
二、潮州低保申请条件:
潮州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标准,且符合潮州最低生活保家庭财产状况法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证。
最低生活保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及其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的认定按照本市有关法定执行。
最低生活保是指一种社保制类型。是指我国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相关部门通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保制。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