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重复参保是什么情况?
什么是重复参保
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内重复参保)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跨制重复参保),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含补差报销)。
重复参保的情况
1、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
2、重复参加居民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
3、学生重复参保的,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4、跨制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以上各类情形在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同时,应及时终止重复的参保关系。
重复参保怎么办理退保
“如果出现医保重复参保的情况,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申请办理医保退费,但有些情形不能退费。1、不予退费情形:(1)同时在多个单位参保:如果出现多个单位同时为参保人缴纳医保保费的情况,则单位缴纳的保费不予退还,并合并参保人个人账户。(2)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如果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医保,其重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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