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申请是否有期限限制?
1、工伤认定申请有时间限制,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如下: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当自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二、工伤定残后单位怎么赔偿?
1、用人单位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有关项目,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的项目,由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赔偿所有赔偿项目,都有用人单位负责赔偿。
2、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1)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2)工伤职工治疗期满,经鉴定构成残疾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到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评残后生活护理费、残疾器具补助费和工伤康复费用;工伤工伤死亡的,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1)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的停工工资;
(2)工伤职工伤残评定以后,五级、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和五到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职伤残补助金都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也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