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积金租房怎么提取?需要什么材料?社保君为你带来郑州公积金租房提取的相关信息,一起看看吧!
提取条件
(一)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
2、购买二手自住住房;
3、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4、偿还商贷本息;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6、在本市区域内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的(新开便民业务,相关业务办理要求请在郑州住房公积金网站“公开”栏目查询)。
(二)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1、租赁自住住房(本市区域内家庭无房)。
(三)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且封存满半年的;
5、享受城镇最低生保的。
(四)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符合相关法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提取额度
(一)归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实行报账制。每次提取额为上次提取至本次提取期间已归还的住房贷款本息金额。
(二)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提取一次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但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所购房款总额。再次购买自住住房时可重新提取。
提取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及户口本;
2.申请人配偶同时提取的,提供配偶身份证件、结婚证或户口本。
(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
(1)房屋租赁合同;
(2)缴纳租金的凭证。
2.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用于自住的
(1)郑州市区内通过房管系统查询家庭成员(夫妻)名下无房产;
(2)县(市)区管理部需提供当地房管部门出具家庭成员(夫妻)无房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