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有什么区别?可以同时申请吗?
不可以同时申请。农村五保户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农村居民,即指60岁以上无赡养人的老人,或无抚养人的未成年人。农村低保户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所有农村居民。两者受救济的方式也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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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3月16日南昌市有关法规,调整后保障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1.提高低保标准。将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每月915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580元。
2.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70元,达到每人每月1190元。将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100元。半失能、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仍按照每人每月370元、1480元标准执行。
新余市2023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新余市低保有关法规,从202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1.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将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885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570元。将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66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440元。
2.提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将城镇特困人员和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提高70元,达到每人每月1150元。将农村特困自理人员供养标准提高80元,达到每人每月860元。
3.开展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工作。特困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80元;特困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特困自理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参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100元。
九江市2023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3年3月21日九江市低保有关法规,做好2023年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提标提补工作。
1.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885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57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66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440元。
2.提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镇特困人员和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提高70元,达到每人每月1150元。农村特困自理人员供养标准提高80元,达到每人每月860元。
3.提高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特困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380元;特困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350元;特困自理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100元。
宜春市2023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3年4月6日宜春市低保有关法规,保障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1.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自去年每人每月825元提高到885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570元;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自去年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6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440元。
2.提高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将我市城镇特困人员和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由去年每入每月1080元提高到1150元;农村特因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由去年每人每月780元提高到860元。
3.提高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城乡特困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同上年度保持一致,分别为每人每月1380元、350元;城乡特困自理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由去年每入每月80元提高到100元。
五、抚州市2023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抚州市低保有关法规,保障标准从2023年1月1日开始提标到位。
1.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885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57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66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440元。
2.提高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城镇特困人员和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救助标准提高70元,达到每人每月1150元。农村特困自理人员供养救助标准提高80元,达到每人每月860元。特困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80元;特困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特困自理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100元。
六、赣州市2023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3年3月22日赣州市低保有关法规,从202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1.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每人每月885元(其中: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蓉江新区、南康区、赣县区的保障标准提高到905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570元。
2.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每人每月66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440元。
3.提高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70元,达到每人每月1150元(其中: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蓉江新区、南康区、赣县区的供养标准提高到1178元)。
4.提高农村特困自理人员供养标准。将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和分散供养人员标准提高80元,达到每人每月8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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