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调整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等事宜的通告》(吉医保联【2022】2号)、《关于公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标准的通告》(吉人社联【2023】76号)文要求,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社平工资6655.33元。相应调整缴费基数标准上限至19965.99元,下限至3993.20元。灵活就业缴费高档调整为608.98元/月,低档调整为336.11元/月。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5日缴费基数调整期间,网厅“单位应收核定”功能关闭。
医疗保险怎么交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交医疗保险的方法如下:
1、各统筹地区要确定一个适合当地职工负担水平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一般为工资收入的2%;
2、个人缴费基数应按国统计局法定的工资收入统计口径为基数,即以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各类奖金、劳动收入和实物收入等所有工资性收入为基数,乘以法定的个人缴费率,即为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个人缴费一般不需个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去缴纳,而是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医疗保险可以中断交费吗
1、可以的,医疗保险以前的缴费年限还是要累计计算的,不会清空;
2、随用人单位参保,应从其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接续职工医保;
3、对3个月内接续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本市医保待遇;
4、对超过3个月接续的,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本市医保待遇。
医疗保险断交有哪些后果?
1、医保待遇从断交的次月起停止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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