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
一、申请地点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以个人为单位申请。符合条件的对象到户籍地乡镇(街道)、村(社区)申请(夫妻户籍地不一致的在本人户籍地申报)。填写书面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资料图)
二、申请时间
本人年满60周岁当年的1月15日前。
三、申请受理人员
符合条件的对象,与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村综合服务专干或社区综合服务委联系,填写书面申请表。也可咨询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机构工作人员。
四、申请条件
对象确认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法规法定生育;
2、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
五、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子女身份证。
2、本人户口、配偶户口、子女户口页。
3、结婚证、离婚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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