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从2019年10月开始,泉州市各地将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证对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认证对象:我市已按法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并处于正常发放状态的参保人员。
二、认证时间
认证时间:2019年10月至12月,今后每年需认证一次。
三、认证方法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互联网认证渠道目前有:微信公众号、生活号及城市服务(以下简称“居民保小程序”)。
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方法进行认证:
(一)参保人员自助认证。认证对象通过手机登录“居民保小程序”后,点击“资格认证”模块,选择“自助认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二)亲友协助认证。已在“居民保小程序”通过身份认证的人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也可进行身份认证),可点击“资格认证”模块,选择“为他人认证”,输入需认证参保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点击“开始认证”,按提示要求协助参保人员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三)经办人员协助认证。参保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前往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窗口申请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经办人员应通过“居民保小程序”协助参保人员进行认证或指其利用小程序自主认证。
四、认证结果处理
从2020年1月开始,对上年度未通过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并在村(社区)公布,待其补办认证手续后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金。
对不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核实后按照稽核及注销程序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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