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缴费基数
(相关资料图)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上限为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如:2023年1至6月珠海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上限为24930元,下限为3958元。)
②缴费比例
企业职工:单位缴费比例为15%,个人缴费比例为8%;灵活就业:个人缴费比例为20%。
珠海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条件
在珠海市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3.待遇领取地确定为珠海市并将异地社保关系全部转入珠海市。
目前法定退休年龄有三种情形:
1.正常退休年龄: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女工人(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50周岁之前全时段灵活就业参保的女性参保人年满55周岁。
2.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病退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珠海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标准
①养老金待遇
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每月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加发+缴费年限津贴
1.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若月平均缴费指数小于0.6,计算公式:(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缴费指数÷0.6+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具体计发月数详见文末表格)
3.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对象为具有视同缴费权益的下列参保人: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前具有按我国法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
4.过渡性养老金加发=100元
5.缴费年限津贴=缴费年限×4(不满一年不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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