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企业或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参保职工便能享受马鞍山生育津贴。那马鞍山生育津贴多少钱?
马鞍山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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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2023年1月1日,《关于调整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法规的通告》实施,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自行选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按8.5%缴纳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按8.25%缴纳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不享受生育津贴。
②已参保的用人单位新增职工,在办理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的,其女职工分娩时可按法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马鞍山生育津贴多少钱?
(一)生育津贴:
①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流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或引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津贴;
②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津贴;
③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患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津贴。
符合下列法定,可增加生育津贴:
①符合计划生育法规,延长60天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
②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③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④连续参加职工生育保险10个月的职工,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注:
职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其各项社会保险费仍由用人单位按法定缴纳。
(二)生育医疗费补贴:
①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流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或引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顺产1800元、难产3200元;
②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400元;
③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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