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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从2023年1月1日起,为2022年底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
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方案。其中,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的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人社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消息
经批准,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消息如下:
一、调整范围。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全国调整比例按照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确定。各省以全国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三、调整方案。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案,并实现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方案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应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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