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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津贴待遇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参保职工终止妊娠之月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其中,产假天数即为生育津贴发放天数。目前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婴儿,在享受98天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基础上,增加30天生育津贴。即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另外,如难产的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下面跟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北京生育津贴2023年新规是什么
北京市女性职工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
【1】参保职工分娩前(含分娩月)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
【2】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3】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予以补支。
北京市女性职工领取生育津贴的方式:
生育津贴由参保人所在单位发起申领,单位将申报材料送至参保缴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北京市女性职工领取生育津贴的发放时间:
选择用人单位发放的,单位于申领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款项,然后再支付给职工本人;选择银行代发的,生育津贴于申领次月15号发放到职工个人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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