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条件及受理范围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娄底市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提取所需资料
【资料图】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娄底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婚姻状况证明。关于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单身职工提供未婚或未再婚证明(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提供,七天内有效)。
并根据不同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1.房屋租赁合同;
2.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缴纳的凭证;
3.娄底市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承诺书。
(二)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以下材料:
1.娄底房地产管理局出具的《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信息查询证明》(查询证明自开具之日起30日内有效)。
2.娄底市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