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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扬中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0586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般来说,职工缴费工资如果高于所在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工资所在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40%的,以扬中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最高和最低缴费基数的计算比例,各城市可能不同,以扬中人力资源相关部门公布的计算比例和基数为准。)一般有下面几种汇缴基数比例提供参考;
用人单位职工:单位14%,个人8%
个体经济组织:单位12%,个人8%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20%
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16%,个人8%
城乡居民:年缴费标准设七个档次:第一档360元、第二档600元、第三档900元、第四档1200元、第五档1800元、第六档3600元、第七档4800元。参保人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原则上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