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服务对象自然人
业务分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事项内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理主体区社保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中心
申请条件1.外埠户籍人员进京并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本市无职工保险缴费或已将职工保险账户进行转移或清计算处理。
办理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
居民户口簿(原件)
申办方式网上办理、现场办理
办理流程1.登陆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关系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进行网上申请;
2.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现场提交申请。
前继业务无
后续业务无
办理地点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12333
收费标准不收费
温馨提示办理结果:受理转入申请,进入申请复核环节。待复核通过后,向外省传递《联系函》,正式启动跨省转移流程。复核不通过,将利用网站或短信等途径告知原因。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无
表格/软件下载无
标准规范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