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2023年度对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按宜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的75%给予定额资助(即个人缴费标准为87.5元/人。年);对已稳定脱贫人员执行资助参保渐退,2023年度按宜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的50%进行资助(即个人缴费标准为175元/人。年)。上述人员的缴费时间自2022年10月1日起。
参保缴费时间
(一)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个人信息有变更的,在法定工作日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居住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委会、社区集中办理参保登记,或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进行线上办理,并自行选择本通告任一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二)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集中缴费办理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