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公布:
(资料图)
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253元/月
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1267元/月
新标准于2022年1月起执行
2021年自治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5066元(7089元/月)。
参保单位职工本人缴纳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2022年自治区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进行核定。
2022年度参保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由所在单位根据职工本人2021年度的工资性收入申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02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2022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4253元/月)的参保单位职工,按下限4253元确定缴费基数;高于个人缴费基数上限的(21267元/月),按上限21267元确定缴费基数。各参保单位社保专干需要为职工补缴2022年1至6月基数差额的,无需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可于2022年7月25日前在“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补缴。
2022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下限4253元/月,缴费基数上限21267元/月。需要补缴2022年1至6月基数差额的参保人无需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可于2022年7月25日前登录“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进行补缴,或在税务签约的卡里存入相应的差额款进行补缴。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自治区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新年度缴费基数启用后在2022年度内(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不作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