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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要求,我县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正常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以我省退休人员2021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每名退休人员实际增加的比例则由于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年龄等差异而不尽相同。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个部分,其中,定额调整是退休人员增加相同额度的养老金,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照顾,体现重要关怀。
这三个部分的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定额部分为每人每月增加39元,较去年提高4元。
挂钩部分,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在15年以内的(含15年),每月增加32元;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自第16年起,每满1年每月再增加2.1元,较去年增加0.1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0.5%,养老金水平挂钩比例较去年降低了50%。挂钩调整部分见分进元。
倾斜部分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8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其中,对2021年到达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上述方法倾斜调整后,累计享受高龄倾斜部分低于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予以补齐。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证和改善民生水平的方法,体现了我国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县人社局社保经办机构正在抓紧核对信息,调度发放资金,畅通发放渠道,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7月31日前按时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