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生育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湖南夫妻办理生育登记,可自行选择登记方式,线上线下均可办理,线上可通过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官网或者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微信公众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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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办理生育登记需提供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
能够通过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获取婚育信息的,不再要求登记人提供证明材料;暂时无法获取婚育信息的,可通过登记人承诺的方式办理。有子女残疾或死亡的,还需提交残疾证或死亡证明。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生育登记代办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长沙生育登记备案指南
生育生产的参保女职工在怀孕20周至分娩前,需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实行节育及计生手术的参保人员须在治疗前完成登记备案手续,未在相关法规时间内完成将会影响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生育费用后,参保人员先全额垫付,再前往参保关系所在地进行生育登记和费用报销。
办理条件
符合相关法律结婚,拟生育子女的参报人员
办理材料
本地生育:社保卡、身份证、生育服务证(生育证)
异地生育:
(1)正常生产:社保卡、身份证、生育服务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住院病案首页、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记录、住院费用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汇总清单、产前检查门诊发票(限检查/化验费用)、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2)节育及计生手术:社保卡、身份证、结婚证、住院费用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汇总清单、住院病案首页、出院记录/诊断证明、妊娠B超单、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注:社保卡、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复印件,由医院出具的相关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
办理流程
1、本地生育
生育生产的参保女职工在怀孕20周至分娩前,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生育备案。
注:生育保险登记备案按照参保关系所在地进行管理,市本级参保人员须在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生育备案。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参保人员须到各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窗口进行生育备案。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参保人员可到各参保地协议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窗口进行生育备案。
2、异地生育
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沙市取消异地生育备案,但就诊医院须为就医地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在非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危急重症者抢救除外)。
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生育费用后,参保人员先全额垫付,再前往参保关系所在地进行生育登记和费用报销。
办理地址
生育保险登记备案按照参保关系所在地进行管理,市本级参保人员须在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生育备案。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参保人员须到各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窗口进行生育备案。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参保人员可到各参保地协议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窗口进行生育备案。
办理时限
本地生育:怀孕20周至分娩前
异地生育:参保人自分娩出院后即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