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职工在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高月还款额
办理流程
职工(借款人)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申请办理→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相关业务。
也可通过“苏州公积金”App线上申请办理。
办理要件
1.借款合同;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提高月还款额且超过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还需提供收入证明。
友情提醒
1.借款人本人到场办理;
2.申请调整月还款额度时贷款帐户无逾期;
3.借款人申请调整月还款额度,应于约定还款日前申请,每年可申请调整一次;
4.借款人已缩短还款期限,因故需延长还款期限的,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
【苏州公积金单位缴费基数调整办理指南】
苏州公积金单位缴费基数调整需要在满足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的单位的情况下,按当年度公积金基数调整执行;然后单位经办人员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业务申请。
办理条件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的单位;按当年度公积金基数调整执行
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员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业务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材料→进行业务处理
办理材料
加盖公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
温馨提示:1.公积金中心相关部门每年度(公积金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负责将依据相关公布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通告,以委托银行网点发放、公积金中心网站通告、邮寄等方式传送到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2.职工个人基数调整相关法规以公积金中心为准,常规一年一次,调整月份从当年度7月开始算起。
3.如单位与中心签订《网上业务系统使用协议书》的,单位经办人可进入中心网站的网上单位业务系统进行基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