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没有个人档案是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的,只是对视同缴费年限工龄将无法认定。
相关法规如下:
退休时审核有关材料,主要是对于职工退休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职工退休年龄的认定、特殊工种的认定等等。
1、我国实施养老保险制前:
国有企业固定职工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如果个人档案里对这些信息记录不完整,也是会影响视同缴费年限工龄的认定的。
2、全国养老保险制后:
相应的退休待遇都是由养老保险缴费决定,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个人档案记载不完整或者档案遗失的人员,办理退休时将影响视同缴费年限工龄的认定。
拓展阅读:
1、职工档案丢失很难再重复补办:
除了职工档案是长期保存以外,相应的工资表、招用工手续原则上属于业务档案,一般能够保存15年就不错了。特别是由于机构变化,企业合并、改制等情况时有发生,单位保存的职工档案很难寻找。
目前,发生档案丢失情况的人员找寻个人档案都是在工作时所在单位的所属各区县档案馆寻找琐碎个人档案信息,因档案缺失或找寻不全而无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工龄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2、职工档案的流转流程:
根据劳力字【1992】33号《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法规》的法规:“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关于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法规:“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所以档案的安全性还是可以得到保证的。个人的档案对其他人一般也没有作用,多数情况下好好找找还是能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