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范围有哪些?
北京生育险只有在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参保职工才能正常报销生育各项费用
一、北京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北京生育报销包括3项内容:生育费(难产、自然、剖产)、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生育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手术)和生育津贴。
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的法规到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职工就医应当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现改为社保卡);需住院治疗的,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当同时出示《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并由定点医疗机构留存复印件。
二、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北京人力社保局法规,生育险只有在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生育保险职工,生育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和生育津贴3项内容均可报销。如果连续缴费不满9个月的,其前两项费用可以报销,但生育津贴先要由用人单位垫付。
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但在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