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镇普通门诊费用报销起付标准多少?哪些人可以报销?下面同社保君来看看。
海南建立健医保门诊共济机制后,门诊纳入医保报销
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业人员普通门诊费用也可以报销了。
新方案发出后,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职工普通门诊费用报销从无到有;二是变革个人账户计入方式,规范使用范围,发挥其医疗确保功能。
1.普通门诊费用哪些人可以报销?
参加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可以按照规则报销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2.普通门诊费用的起付标准是多少?
参保人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普通门诊的起付标准不一样,医疗机构级别越高,起付标准越高。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普通门诊报销费用规则如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年度起付标准为1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年度起付标准为5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年度起付标准为100元。
3.普通门诊年度累计最高支付标准是多少?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标准,简单来理解,是参保人按规则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可以报销的最高费用。我省普通门诊年度累计最高支付标准分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两类,在职人员是1500元,退休人员是2000元。
4.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一样吗?
起付标准以上、年度累计最高支付标准以下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按比例分担。定点医疗机构级别越高,个人支付的比例越高。也就是说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个人支付比例较低;相反,在级别越高的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个人支付比例较高。具体规则是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从业人员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二级为60%,三级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