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医保次月享受待遇
济南市取消灵活就业人员首次缴纳职工医保后的“等待期”,自2022年4月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自参保缴费的次月即可开始享受各项医保待遇。
“等待期”是指此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需在参保缴费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本次调整还对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后的医保待遇享受期作了进一步确定。
灵活就业参保人因故暂停缴费且连续欠费不足3个月的(含3个月),可在补缴后次月起恢复医保待遇;连续欠费3个月以上的,自补缴后的第4个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特别提醒,在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济南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怎么交?
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只需带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原件到户口/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1、个人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交纳社会保险:本地居民可以按照灵活就业者的身份参保,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于外来户籍的市民,取得了济南市居住证的,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居民,以及随父母(至少一方取得济南市居住证)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新生儿都可以选择参加济南居民医保(养老保险能否缴纳存疑,建议拨打社保局电话询问)。
2、单位代缴:即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这样,单位缴纳一部分,个人交纳一部分,按照个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按一定比例缴纳。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2%交纳医疗保险,0.5-1%交纳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