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些朋友对于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比较感兴趣,毕竟对这方面多一点了解的话,一旦真的要申领失业金了,也会对流程和内容比较熟悉,也不会手足无措,今天我们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的内容,一起看看吧,失业金领取条件是什么?失业金领过一次还能领第二次吗?
一、失业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1、劳动者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提醒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提醒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金领过一次还能领第二次吗
如果第一次领取失业金的时候是领取的12个月,那么,如果你缴纳了失业保险金满了一年再次失业了,这个情况下,还能领取12个月,不管是失业三次或者四次,只整合累计不超过2年时间就是24个月就可以了。
但是前提是必须缴纳满1年以上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如果累计缴满1年不满5年的,才可以领取12个月。
三、领领了失业金可以再去另外一个城市工作吗
有很多人很聪明,在这个城市失业后,领取了失业金,然后去其他城市继续上班,或者上班后要求补缴社保,认为社保部门就查不出来!如果在以前,可能会这样!因为以前很多城市之间的社保没有联网,所以很难查出来。但现在不行了,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很容易被查出来。
1、各个城市的社保基本都联网了,所以很容易查出来!
2、社保划归税务统筹,即便工作时不缴社保,但通过发工资记录和个税申报记录,也能查出来你的就业情况。
一旦被查出来,自你就业开始之后的失业金是要退还给社保部门的,如果你社保系统里留的联系电话和地址也不准确,导致你无法准时处理,最后进行强制执行,那么你可能被纳入失信名单。总而言之,失业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是对我们在紧急情况下的一个保险作用,千万不要轻易去试探一边工作一边领取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