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缴存登记
申办材料
申请人将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且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单位填制《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 单位填制《洛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登记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 单位职工工资报表一份,加盖单位财务章。
4.单位成立的证明。事业单位提供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组织机构的或颁发的证书原件,企业提供登记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社会团体提供登记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原件,其他单位提供证明组织机构成立的原件。
5.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说明:单位人数少于3人的,需核实单位社保缴费人数,或提供单位职工情况说明。
受理方式
窗口受理:单位经办人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经办网点提交申办资料。
办理流程
(一)受理: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接收申办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定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
(二)审核:受理机构对申办材料审核无误后,录入相关信息。
(三)决定:工作人员打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回执》交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积金业务章。工作人员将单位资料按《…单位开户回执》、《…单位开户登记表》、《…职工开户登记表》、职工工资报表、单位成立凭证、单位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等顺序依次拍照存档。
(四)送达:《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回执》交单位留存。当场办结。
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