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大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
2021年11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将按照2020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进行年度调整,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新缴费标准及执行原则
(一)原缴费标准。
2021年1-10月,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已暂按2019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确定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选择60%、70%、80%、90%、100%、200%、300%档次的,按3143、3667、4190、4714、5238、10476、15714元/月七个基数标准进行缴费。
(二)新缴费标准。
2021年1-12月应按照2020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重新确定标准,调整后七个基数标准为3425、3996、4567、5138、5709、11418、17127元/月。其中,本年度已选择60%档次的缴费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可到当地社保窗口申请选择3284元/月最低缴费档次(如选择最低缴费档次将影响未来养老金水平);已选择70%-300%缴费档次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再变更档次。
(三)补缴差额部分。
对2021年1月-10月已按原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且正常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按照原缴费档次对应新缴费标准计算差额并进行补缴;已办理退休、转移、退保(例如死亡)等非正常参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不需要补缴差额。新标准月缴费及补缴金额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