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是发给个人吗?
不是的。
生育当月生育保险正常缴费且生育前后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可以享受一次性营养费。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由其支付给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
江阴、宜兴市医保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等相关法规,自2021年7月1日起,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调整为2315元。
无锡女职工一次性营养补助享受条件
享受条件:
无锡女职工生育当月生育保险正常缴费且生育前后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可以享受一次性营养费。
温馨提示:
1.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医疗费用、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相关法规支付。
2.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由其支付给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
3.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上述费用无法正常发放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上述费用直接支付给职工本人。
4.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女职工的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支付给失业女职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