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长期护理保险申请时应当预先准备的材料
①参保人、申请(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参保人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②有效的病情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法规复印或复制的医学检查检验报告、入住院记录等完整病历材料的原件和相关复印件;
评估机构在提供失能等级评估服务时,认为对评估起重要作用的其他材料。
拓展阅读:在无锡参保人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必要条件
应当先进行失能等级评估,参保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参加无锡市(包括江阴市、宜兴市)社会医疗保险,具备社会医疗保险待遇资格;
②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③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治疗病情稳定后,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持续6个月以上。
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内容+标准
符合享受条件的长期失能参保人,属于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及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标准定额支付。重度失能人员:每人每天50元;中度失能人员:每人每天30元。
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长期失能参保人员,其居家上门护理服务内容及标准,按《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内容和标准(居家版)》(附件2)执行,属于长护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由长护保险基金按标准定额支付。根据定额标准,评估为重度失能的参保人员,每周服务5次,每次75元,每次服务时间90分钟。评估为中度失能的参保人员,每周服务3次,每次75元,每次服务时间90分钟。
参保人员可结合自身需求,在提供的《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包》(附件3)中,任选一项与护理机构签定相关服务计划,护理机构按居家护理服务项目标准提供服务。超出上述频次和时间标准的服务,护理机构可按上述待遇标准收费,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