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 工伤护理费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护理费是指护理受害人而发生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确定。其简单计算公式为:所需赔偿的护理费=交通出事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的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数×护理天数
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的确定分两种方法。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确定计算。即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加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无收入或未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级别的确定根据被护理人护理依赖程度及所配制残疾辅助器具来确定。
护理费的相关法规
第21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确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确切建议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