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对象
郑州住房公积金关于异地缴存职工在郑州购买住房时,借款人应具有郑州区域内户籍,同时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
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近期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办理材料
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职工工作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未贷款证明。
4、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
办理流程
领表咨询
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开具证明
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